天水羲元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湖北中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某某元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甘0502执保101号 湖北中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元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湖北中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元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依照(2023)甘0502财保20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保全事项,本院于2023年4月21日依法冻结了被保全人***元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名下交通银行天水分行营业部账户729030110013000049880内资金1260435.77元、农业银行天水秦州支行营业室账户270413010********内资金13253.96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案部分保全。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