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亚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亚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用)

(2021)皖0104执5074号

申请执行人安徽亚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40100396557269T,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白莲岩路与振兴路交叉口联东U谷蜀山国际企业港2-01#。

法定代表人:洪兴祥。

被执行人:***,男1985年8月06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

本院在执行安徽亚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劳动争议一案中,被执行人名下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钱双平

审判员  汪宇龙

审判员  周玉玲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书记员  李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