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鲁0302执942号
申请执行人:淄博同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淄博同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5月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676254元。本院于2019年5月5日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676254元,并及时过付申请执行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规定,通知如下: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再310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执行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