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
保全财产通知书
(2021)赣0828执保190号
申请人:***,男,1967年7月26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万安县芙蓉镇鸡毛山13号,公民身份号码362428196707××××。
被申请人:万安县交通运输局,住所地:江西省万安县五云路25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61028014838322H。
被申请人:江西海西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赣抚财富广场6#楼B座22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03763356566M。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万安县交通运输局、江西海西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申请人江西海西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以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生效(2021)赣08民终1569号民事判决书中判定其不承担责任为由向本院申请解除保全,本院于2021年11月17日已对被申请人江西海西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460000元解除冻结。本案现已结案。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