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财 产 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0112执保1793号
解除保全申请人:***
被申请人:***、山东海冠电气有限公司
***与***、山东海冠电气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3)鲁0112民初6352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上述裁定,本院于2023年7月13日立案执行。
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做出的(2023)鲁0112民初6352号民事裁定书内容已执行完毕。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