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滨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天津海滨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津0116执17566号
***、天津海滨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与天津海滨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3328.5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主动履行完毕,申请人向本院申请结案,本案执行费100.00元被执行人已缴纳完毕。至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规定,***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津0116民初27752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