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盛标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广西盛标建设有限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马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桂0124执保212号
***、广西盛标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广西盛标建设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中,冻结了广西盛标建设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广西南宁市兴宁支行2102××××4497账号内存款260963.37元,并以40万元为上限作冻结处理,冻结有效期限从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16日。本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本案按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