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诚壹景全石业有限公司与重庆中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渝0105民初14348号
原告:重庆诚壹景全石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镇新营房村环球锦标建材市场A区8-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MA602C8TX0。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重庆市大渡口区八桥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重庆中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66号**K城1幢吊一层1-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7094463844。
法定代表人:石建中。
被告:***,男,1974年2月21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渝北区。
原告重庆诚壹景全石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中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6月7日立案。原告重庆诚壹景全石业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未按时交纳诉讼费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重庆诚壹景全石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九月八日
书记员 冯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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