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江山源光电气有限公司

浙江江山源光电气有限公司、***、福建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0881执80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江山源光电气有限公司,住所地江山市经济开发区江**兴工八路**,组织机构代码:790983514。

法定代表人:毛锋。

被执行人***,男,1972年07月15日出生,住所地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

被执行人福建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峰管区疏港路**,组织机构代码:084318154。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江山源光电气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福建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一案中,经执行,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