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05民初80983号
原告:西安中天汇图科技有限公司,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以北橡树星座第一幢2**7层20702-27室。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告:中科宇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里甲11号B座2层。
法定代表人:**。
原告西安中天汇图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中科宇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2月29日立案。后西安中天汇图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申请撤诉。本院认为,该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故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西安中天汇图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