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美酒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保全泸州市美酒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仁怀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0382执保217号
仁怀市振兴建筑材料租赁站:
你公司申请保全泸州市美酒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审判机构于2021年6月2日作出(2021)黔0382民初3624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泸州市美酒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048525.38元,或者保全被申请人泸州市美酒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院审判机构作出上述裁定后,于2021年6月3日移送本院执行机构实施。本院已于2021年7月26日对被申请人泸州市美酒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实控金额为242.27元。故本院(2021)黔0382执保217号以“部分保全”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