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明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济南明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鲁0181民初3205号 原告:***,男,1978年7月20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济南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山东隆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弭先枣,男,1982年3月4日出生,回族,居民,住济南市。 被告:弭**,男,1986年1月28日出生,回族,居民,住济南市。 被告:**,男,1986年8月7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济南市章丘区明水街道办事处砚池村***33号。 被告:济南明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章丘区明水街道办事处世纪西路南首路西。 法定代表人:***,经理。 原告***与弭先枣、弭**、**、济南明开建筑安装工程有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1日立案。***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 判 员 ***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日 法官助理 彭 雪 书 记 员 孙荆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