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矩阵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河南乾坤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河南矩阵建设实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终结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豫0108执1304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河南乾坤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河南矩阵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河南乾坤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河南矩阵建设实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豫0108民初4809号民事调解书,向被执行人河南矩阵建设实业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河南矩阵建设实业有限公司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河南矩阵建设实业有限公司至今未按通知书履行。2021年5月19日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河南乾坤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撤回本次执行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1)豫0108执130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张霄鹏
人民陪审员  陈 静
人民陪审员  马 斌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书 记 员  李 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