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跃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广州华跃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秦能齐源电力工设计有限公司、淇县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淇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豫0622执保150号
淇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2019年8月31日,我院立案执行你团队移交执行的申请保全人广州华跃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源电力工设计有限公司、淇县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裁定移交执行的事项为:
解除对被申请人***源电力设计有限公司银行账户:75010154740001792的银行存款631714.72元的冻结。
解除对***源电力工设计有限公司、淇县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309.5万元的冻结。
执行过程中,我院执行局对被保全人进行财产保全措施如下:
三、解除对被申请人***源电力设计有限公司银行账户:75010154740001792的银行存款631714.72元的冻结。
四、解除对***源电力工设计有限公司、淇县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309.5万元的冻结。
综上,本次保全措施实施完毕,保全结果为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书。
淇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