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隧道建设有限公司

四川天意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建隧道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4)渝05执61号 四川天意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建隧道建设有限公司: 四川天意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建隧道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重庆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3)渝仲字第2951号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中建隧道建设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该裁决书确定的义务,四川天意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4年1月10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为1344687.63元。 在执行过程中,中建隧道建设有限公司直接向四川天意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履行完毕。四川天意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书面材料予以确认,申请本案以执行完毕结案。本案应收取执行费15848.88元,中建隧道建设有限公司已缴纳完毕。本院将执行费已缴纳至财政专户。现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已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4)渝05执61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于2024年2月4日结案。 二〇二四年二月四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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