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隧道建设有限公司

贵州凯方盛商贸有限公司与中建隧道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渝0113民初19629号 原告:贵州某方盛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物流园一号路南侧贵阳悦城综合商贸仓储物流总部基地A2区A2栋1层44、4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0569222257Q。 法定代表人:***。 被告:某建隧道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建宏路175号中建大厦24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3MA5U7U4M9E。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审理原告贵州某方盛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某建隧道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贵州某方盛商贸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贵州某方盛商贸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诉讼,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贵州某方盛商贸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00元,由原告贵州某方盛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向 勇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六日 书记员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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