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豪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某某与四川豪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康定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3301执恢64号

***、四川豪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与四川豪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恢复执行标的共计752386.54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752386.54元,其中,本金752386.54元,利息0元,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0元。本院已于2021年7月3日将该款转付给***。至此,***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的(2019)川3301执111号案件的本次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