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三台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0722执576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四川豪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三台县芦溪镇初级中学校
***与四川豪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三台县芦溪镇初级中学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132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元,其中,本金xx元,利息xx元,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xx元,执行费XX元,(未执行到位的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xx年xx月xx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0722民初2259号(原审情况案号)(原审情况结案方式)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