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工程试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知识产权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铁路运输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陕7102执636号 陕西**工程试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陕西**工程试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合同纠纷一案,西安铁路运输法院作出的(2023)陕7102民初866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该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支付执行款381839元,并负担本案申请执行费5628元。本院于2023年9月5日立案执行。 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缴纳案款387467元,本院已将381839元发放给申请人,并将其余5628元作为本案执行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规定,现通知如下: 被执行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