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肥城市广远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与山东中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983执保47号
申请保全人肥城市广远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山东中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保全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审理庭作出(2021)鲁0983财保14民事裁定书,依法冻结被保全人名下银行存款14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并于2021年1月8日移送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于2021年1月19日结被保全人农村商业银行银行账户,已冻结140000元,冻结期限一年,自2021年1月19日至2022年1月18日止。
至此,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2021)鲁0983执保47号予以结案。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