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晟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因公司在潘集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泥河路)项目工程履行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不力,依据《安徽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九条被记录不良责任主体;公示期6个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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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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