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宛南建筑有限公司

河南省宛南建筑有限公司、洛阳市金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豫0326执恢170号
河南省宛南建筑有限公司、洛阳市金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汝阳县人民法院(2017)豫0326民初2473号民事判决书受理河南省宛南建筑有限公司与洛阳市金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申、执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且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已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