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等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京03执1033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广西柳州市水湾路2号柳东标准厂房B区2号配套办公楼2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仝玉宝,董事长。
北京市方圆公证处作出的(2016)京方圆内经证字第30096号、30097号、第30098号公证书及(2020)京方圆执字第00050号执行证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据此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7月9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表示双方执行和解中,并申请中止执行。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中止北京市方圆公证处作出的(2016)京方圆内经证字第30096号、30097号、第30098号公证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辉
审判员宁群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
书记员*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