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瑞德(郑州)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佛瑞德(郑州)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乐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豫0191民初10943号
本院受理原告佛瑞德(郑州)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乐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2020年8月10日,原告佛瑞德(郑州)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佛瑞德(郑州)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审判员  陈晓菲
书记员  韩 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