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恒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鹤壁市恒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0611执2550号
***、鹤壁市恒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鹤壁市恒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被执行人已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项的规定,本案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