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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省 瑞 安 市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浙0381执恢2765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天瑞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浙江天瑞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追偿权纠纷一案,(2016)浙0381民初10504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2年7月14日依法恢复执行,本次恢复执行到位9302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2)浙0381执恢2765号案件本次恢复执行9302元完毕。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