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1222执保5号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湖南誉高住宅工业建设有限公司、湖南誉高住宅工业建设有限公司沅陵分公司、屈谢姣财产保全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20日作出(2021)湘1222财保2号民事裁定书,冻结被申请人湖南誉高住宅工业建设有限公司沅陵分公司在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沅陵支行(账号:8100××××0001)的银行存款570000元,期限为一年。经办,冻结了银行账户,保全完毕,故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