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伍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因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参与竞争,依据《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合公法〔2020〕168号
2 因购买了安徽太湖经济开发区龙安村横山横桥等十组失地安置场地平整工程招标文件,但未参加开标会,也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撤销报名,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被披露,披露时间为3个月,自2018年11月12日至2
3 因在太湖县晋熙镇距镇区较远处标准足球场建设项目招投标中网上报名成功后,购买了招标文件,但未参加开标会,也未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撤销报名,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限制行为,时间自2
首页
查企业
查中标
查资质
未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