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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力通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冀1181执605号
申请人衡水市力通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公司。
本院执行申请人衡水市力通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公司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2016)冀1181民初1761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执行员***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一日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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