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川0811执161号
广元市利州区诚信工程装饰经营部与黎翔、四川松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03076.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主动履行130000元,强制执行到位178537.27元,其中含资金利息1015.27元,执行费4446元,诉讼费申请人自愿放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广元市利州区诚信工程装饰经营部。至此,广元市利州区诚信工程装饰经营部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0811民初947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