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金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王品品、河南省金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0311执2473号
王品品、河南省金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王品品与河南省金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5967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完毕。至此,王品品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3民终22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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