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晨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同某某铝塑门窗厂、青海晨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实施执行其他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¹ãÖÝÊÐÖм¶ÈËÃñ·¨Ôº 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 执行局回复(函) (2024)青2321执保38号 院立案庭: 本院保全的申请保全人同***铝塑门窗厂与被保全人青海晨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于2024年7月5日立案,保全标的金额为:1146722元,根据(2024)青2321财保15号民事裁定书内容已冻结被保全人青海晨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上海浦发银行西宁文成路支行账户35070155100000016内的存款1146722元。至此,根据(2024)青2321财保15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保全事项,现已保全完毕。 二〇二四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