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1502执保347号
申请人:聊城市上善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郑家镇张楼村工业区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02MA3MWW3E8Y。
法定代表人:邱瑞兵,执行董事兼经理。
被申请人:海南荣丰华瑞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红旗镇红旗大道11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082548909X。
法定代表人:李建坤,董事长兼总经理。
被申请人:天津鑫宏远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住所地: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国兴大道2号海航豪庭南苑一区一号楼2009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27MA5RHY1F5E。
负责人:李佳果。
被申请人:天津鑫宏远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极地广场21-2-50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792008W。
法定代表人:丁彤,董事长、经理。
被申请人:深圳茂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桃花路6号腾飞工业大厦A栋4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881827。
法定代表人:杨华,总经理。
被申请人:湖南绿享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铜塘湾街道铜霞路461号办公楼三楼307-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300344842842K。
法定代表人:丁融,执行董事、经理。
申请人聊城市上善商贸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海南荣丰华瑞实业有限公司、天津鑫宏远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天津鑫宏远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绿享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深圳茂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2年3月9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海南荣丰华瑞实业有限公司、天津鑫宏远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天津鑫宏远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绿享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深圳茂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30000元或查封其相同价值的其他财产,聊城市启胜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已对申请人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提供了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海南荣丰华瑞实业有限公司、天津鑫宏远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天津鑫宏远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绿享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深圳茂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30000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王玉霞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樊凤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