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金牌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某某与武汉金牌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一审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7)鄂1281执195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5年1月12日出生,住深圳市。
被执行人武汉金牌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但海,武汉金牌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武汉金牌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3月23日向本院申请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7)鄂1281执19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尹华平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石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