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金牌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某某与武汉金牌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一审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文书内容 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鄂1281执195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5年1月12日出生,住深圳市。 被执行人武汉金牌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汉金牌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武汉金牌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3月23日向本院申请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7)鄂1281执19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