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峡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政府崖底街道办事处、河南峡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豫1202执异79号
异议人: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政府崖底街道办事处。住所地:三门峡市虢国路西段。
法定代表人:张少平,该街道办事处主任。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振强,河南长浩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申请执行人:河南峡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林州市国家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展示中心。
法定代表人:景静,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三门峡聚丰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三门峡市湖滨区虢国路崖底街道办事处院内。
法定代表人:贠富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晓玮、李欢,河南永兴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本院在执行三门峡聚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丰公司)与河南峡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峡安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异议人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政府崖底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崖底街道办)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异议人街道办称,请求:依法解除三门峡市商务中心区玉衡天垣住宅小区6号楼1501、1504、1601、1604、1701、1704号房屋的查封并停止执行。事实与理由:2012年5月,异议人与聚丰公司的母公司河南六顺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由该公司根据中共三门峡市委办公室文件三办(2011)22号文件及三门峡市人民政府文件三政(2011)80号文件的要求对家王庄村实施城中村改造的项目开发建设,包括安置房小区玉衡天垣。工程基本完工后,聚丰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向异议人交付了玉衡天垣小区6号楼的房屋。其中包括涉案的1501、1504、1601、1604、1701、1704号房屋.之后湖滨区法院对涉案的房屋进行了查封,导致群众无法得到安置。希望湖滨区法院依法解除三门峡市商务中心区玉衡天垣住宅小区6号楼1501、1504、1601、1604、1701、1704号房屋的查封并停止执行。
峡安公司辩称,1.三门峡市商务中心区玉衡天垣住宅小区6号楼501、1504、1601、1604、1701、1704号房屋的查封不存在任何错误。2.案外人称上述6套房屋于2019年6月25日交付缺乏事实根据。3.该案申请执行的款项属于拖欠工程款,工程款本身享有优先受偿权。4.案外人称上述6套房屋包含在拆迁范围之内,缺乏事实根据。5.拆迁房屋没有任何优先于其他债权的权利。综上,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依法不能成立,请法院依法驳回其申请。
经审查查明,峡安公司与聚丰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0)豫1202民初402号民事判决书。聚丰公司不服本院判决,提起上诉,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0年1月8日,本院作出(2020)豫1202执保10号民事裁定书,查封被申请人三门峡聚丰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三门峡市商务中心区玉衡天垣住宅小区6号楼1401、1404、1501、1504、1601、1604、1701、1704、1901、1904、2001、2004的房屋十二套。
另查明,2014年12月9日,崖底街道办(甲方)与聚丰公司(乙方)签订《合作协议》,其中载明:“二、土地规划。1、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用地手续。2、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依法定方式摘牌,按期按规划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3、乙方开发建设必须符合该片区的控制性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要有先进的理念,并符合三门峡市建设发展思路,规划方案报甲方同意并经商务中心区等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四、计价办法。1、乙方负担土地拆迁成本价(以下称土地价值)172万元/亩,土地交易中省上解部分及契税由乙方另行承担”。
本院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已登记的不动产,按照不动产登记薄判断;未登记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按照土地使用权登记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相关证据判断”。本案中,涉案房屋不属于已登记的不动产,属于未登记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涉案房产由被执行人依法施工,建设,应当认定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故异议人的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应驳回其异议请求。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三款,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异议人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政府崖底街道办事处的异议申请。
案外人、当事人对本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其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审判长  崔云飞
审判员  何江波
审判员  刘志伟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魏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