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远丰工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邻水县远丰工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邻水县翊程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川1623执87号
申请执行人:邻水县远丰工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四川省邻水县鼎屏镇新邻大道1号二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237729931455。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邻水县翊程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邻水经开区城南机电园4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23083373450H。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邻水县远丰工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邻水县翊程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自愿向本院提交了撤销案件的申请。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川1623执87号案件的执行。
自本裁定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执行人可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于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