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正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正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平果强生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桂10民申30号
再审申请人广西正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平果强生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平果县人民法院(2019)桂1023民初363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
本院认为,再审申请人广西正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本案审查期间提出撤回再审申请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审查过程中,再审申请人广西正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再审申请。
准许再审申请人广西正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撤回再审申请。
审 判 长 韦中利 审 判 员 黄春雷 审 判 员 张 莉
法官助理 黄 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