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因提供了虚假的“恒众综合楼建设工程、宏运新型建材新建厂房工程”代表工程业绩,构成以欺骗手段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被拟撤销已取得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且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建筑业企业资质,拟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为1年,并对已公布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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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1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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