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鸿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白城市鸿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白城市洮北区西郊街道保胜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吉0802执1845号
申请执行人:白城市鸿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白城市。
被执行人:白城市洮北区西郊街道保胜村村民委员会,住所地白城市。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白城市鸿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白城市洮北区西郊街道保胜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吉0802执184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韩建辉
审判员  曹永光
审判员  杨国发
二〇二一年二月四日
书记员  张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