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安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冀1026执804号
申请执行人河北文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文安县丰利路。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文安县圣鑫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文安县城西环路原文**南侧。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1974年5月2日出生,汉族,住文安县。
被执行人文安县洲际商贸有限公司,地址文安县城人和路53号。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河北文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文安县圣鑫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文安县洲际商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撤回申请,同意本案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8)冀1026执804号案件的执行。
在终结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申请人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