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甘0502执保44号
天水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天水星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天水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天水星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本院(2023)甘0502民初690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保全事项,依法冻结了被申请人名下银行账户6个共计金额28965.39元,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秦州区星光世纪城C区1幢、2幢、3幢、4幢房屋共计203套(其中119套住房有抵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案部分保全。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