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鑫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京0114民初16478号
原告北京国鑫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杨文武、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在诉讼过程中,北京国鑫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现北京国鑫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北京国鑫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审 判 员 王开艳
二〇一九年八月八日
书 记 员 成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