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宇恒立体停车设备有限公司

某某与湖南某某立体停车设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0302执737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湖南**立体停车设备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湖南**立体停车设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案件申请标的13424.86元。经本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到位金额13424.86元,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湘潭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潭劳人仲案字(2021)第57号仲裁裁决书所确定的本次申请内容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审 判 员  欧阳超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代理书记员  刘慧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