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大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广西建大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玉林市福绵区浩骏置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桂09执499号

广西建大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玉林市*****置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0年8月25日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广西建大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玉林市*****置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生效的玉林仲裁委员会(2019)玉仲字第073号裁决书,被执行人应支付勘察费311353.6元给申请执行人,并承担仲裁费7241元。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后,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本院于2020年12月14日、15日从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共扣划323273.6元到本院执行账户。执得该款后,本院已将款318594.6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本院收取本案执行费4679元。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