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和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因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12-E-08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施工产生的淤泥流入板帐河河道,共计30立方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的规定,被罚款人民币壹拾捌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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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2-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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