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金鸿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安徽振飞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通知书
(2019)皖0103执1125号
你单位与申请执行人安徽省金鸿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皖0103民初492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2月26日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立即履行下列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