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浙0522执837号
申请执行人: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胜辛南路1000号2幢1003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7757876035。
法定代表人:倪量。
被执行人:长兴万益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2085293702P。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长兴万益投资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