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利生态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与会商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与亿利生态修复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京0105民初8620号
原告与会商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与被告亿利生态修复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7日立案。原告与会商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现原告与会商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与会商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0.00元,减半收取计0.0元,由与会商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张玉倩
法 官 助 理 李 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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