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岩土综合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某某、深圳市岩土综合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粤民申7359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男,1964年4月11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广东金韶律师事务所律师。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深圳市岩土综合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岗大道龙岗段****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广东金韶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男,l969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湘潭县。
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恒大地产集团韶关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滨江路*号恒大城**幢*层***号商铺。
法定代表人:吉兴顺,该公司总经理。
再审申请人***、深圳市岩土综合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岩土公司)因与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恒大地产集团韶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韶关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2民终19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再审申请人***、深圳岩土公司申请再审称,***在2016年从深圳岩土公司处承接了恒大韶关公司的钻探业务工程,由***自行聘请钻机师傅和打杂工人施工。2016年10月26日下午,***在施工过程中违规操作,擅自开动已经关闭开关的钻机和其他违规动作,导致本案事故的发生。二审判决不考虑钻机的设计操作,也不考虑发生事故的最直接原因,无视案件事实本质,主观随意判决。本案非常明确的事实是***的过错行为导致了事故的直接发生,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请求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本院认为,本案系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根据***、深圳岩土公司申请再审的请求与事实理由,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二审判决认定***承担70%的责任,深圳岩土公司对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是否适当。对此分析如下:
首先,***、***、深圳岩土公司均认可***负责给钻探工打下手,搬运及捡拾物品。***作为一名从事钻探工作的工人,应接受相关的岗前培训,***虽然有口头提醒***注意安全,却未对其进行培训,《钻探技术交底文件》也没有***的签名。其次,***称钻探设备有安全隐患,虽然未提交证据证明,但***和深圳岩土公司在一审阶段答辩时承认钻机高压管与钻机主动钻杆连接处活动开关失灵,且失灵后钻机没有配备安全保护插销,***作为雇主未确保钻探设备在使用前已进行安全检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未尽到相应的责任。据此,二审判决作出雷旭山应承担70%的法律责任的处理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确认。深圳岩土公司明知***没有工程勘察的相关资质仍将钻探工程发包给雷旭山,应当与雷旭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作为成年人,在钻探机器运转时为拧紧钻探设备上的螺丝,导致其右小腿被卷入钻机高压管,造成受伤,其应对自己的过错承担30%的法律责任。***、深圳岩土公司申请再审的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综上所述,***、深圳岩土公司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再审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深圳市岩土综合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书记员***